關于印發(fā)《市財政局(國資委)購買監(jiān)督檢查服務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監(jiān)〔2015〕716號
局機關各科室(局)、局屬各單位:
為規(guī)范我局(委)向社會中介機構購買服務協(xié)助財政部門開展監(jiān)督檢查管理工作,我們制定了《市財政局(國資委)購買監(jiān)督檢查服務管理辦法》,業(yè)經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xiàn)予印發(fā),請遵照執(zhí)行。
2015年12月22日
市財政局(國資委)購買監(jiān)督檢查服務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向社會中介機構購買服務協(xié)助財政開展監(jiān)督檢查管理工作,根據(jù)《財政部門監(jiān)督辦法》(財政部第69號令)、《安徽省財政監(jiān)督條例》和《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實施意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購買社會中介機構服務工作是指局(委)機關科室(單位)(以下簡稱“項目責任單位”)根據(jù)工作需要、經批準向社會中介機構購買《銅陵市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目錄》中政府部門履職所需輔助性和技術性事務(監(jiān)督檢查、績效評價、資產評估)等服務。
第三條 向社會中介機構購買服務工作由財政監(jiān)督局牽頭管理,并納入政府購買公共服務項目管理。
第四條 購買服務中介機構庫(簡稱“財政中介機構庫”)按照政府采購程序,通過公開招投標選擇建立,每三年更新一次。項目責任單位須在財政中介機構庫中選取中介機構。對須公開招標的重大項目、有特殊要求財政中介機構庫不能滿足要求的,可另行招標選擇購買服務機構。
第五條 財政中介機構庫的社會中介機構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提供服務必備的專業(yè)技術業(yè)務能力;
(四)具有依法納稅和繳納社保資金良好記錄;
(五)有省級財政部門頒發(fā)的會計師事務所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工程造價事務所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資產評估事務所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等),并在本省內執(zhí)業(yè);
(六)入庫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和重大違紀違規(guī)執(zhí)業(yè)記錄;
(七)滿足政府采購招標書設定條件;
(八)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 向社會中介機構購買服務項目實行計劃管理,購買服務所需資金列入年度部門預算。每年第四季度編制下一年度財政監(jiān)督檢查計劃,并明確財政購買服務項目,報局長辦公會議研究確定。
第七條 對政府臨時交辦事項或其他原因確需向社會中介機構購買服務的項目,按照經費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后實施,委托付費2萬元以內項目,報分管局領導批準;委托付費2萬元(含2萬元)以上項目,報局長辦公會研究批準。所需經費在部門預算安排的經費中調劑解決,如缺口較大以及重大項目經費按預算追加程序辦理。
第八條 購買服務中介機構的確定實行報備制,由項目責任單位從財政中介機構庫中選擇項目具體實施中介機構。選定項目實施中介機構后,項目責任單位應填寫《市財政局購買服務項目委托情況表》(附件3),及時向財政監(jiān)督局備案。
第九條 購買服務項目實行合同管理。項目實施中介機構確定后,項目責任單位應與實施中介機構簽訂購買服務合同。合同條款應包含委托項目及內容、委托依據(jù)、工作任務、完成時限、服務質量等方面要求內容。
第十條 社會中介機構完成委托工作后,應及時出具相關報告。項目責任單位應及時進行驗收。對驗收合格的,承辦單位及時填寫《市財政局購買服務項目完成情況表》(附件4),經分管局領導同意后,提交財政監(jiān)督局。
第十一條 財政購買服務付費標準根據(jù)政府采購招標約定收費標準、結合購買服務項目工作質量確定。并參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轉發(fā)國家發(fā)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印發(fā)會計師事務所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皖價服〔2010〕194號)規(guī)定。購買服務付費實行計件付費、計時付費、計件與計時結合付費等三種方式(具體付費標準見附件1)。
第十二條 對購買服務項目付費每半年集中審核支付一次。每半年的最后一個月由財政監(jiān)督局匯總已完成項目需付費金額等情況,提交局長辦公會審查,局辦公室根據(jù)局長辦公會審定金額付款。
第十三條 社會中介機構在承接業(yè)務工作中發(fā)生嚴重質量問題或違背職業(yè)道德的,取消其承接政府購買服務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參與財政購買服務中介機構庫招投標;對于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縣區(qū)財政部門、市直單位購買社會中介機構服務可參照本辦法執(zhí)行。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市財政局負責解釋,自2016年1月1日起實行。
附件:1、市財政局購買社會中介機構服務付費標準
2、2014年政府采購中標“財政中介機構庫”名單
3、市財政局購買服務項目委托情況表
4、市財政局購買服務項目完成情況表
市財政局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協(xié)助開展財政監(jiān)管
項目服務付費標準
市財政局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協(xié)助開展財政監(jiān)管工作項目服務付費可實行計件付費、計時付費或計件與計時付費相結合等三種方式。
一、計件付費標準。
會計信息質量檢查、部門預算執(zhí)行檢查、專項資金檢查、小型建設維修項目審計(200萬元以下)的審計具體付費在付費標準基礎上,可根據(jù)檢查項目實施質量上下浮動10%的幅度。涉及小型建設維修項目審計付費在規(guī)定的付費標準內雙方協(xié)商確定。
序號 | 服務項目 | 委托檢查資金總額 | ||||||
100以下(含)萬元 | 100-500(含)萬元 | 500-1000(含)萬元 | 1000-2000(含)萬元 | 2000-5000(含)萬元 | 5000-10000(含)萬元 | 1億元以上 | ||
1、 | 會計信息質量檢查 | 1500 | 2000 | 0.4‰ | 0.3‰ | 0.2‰ | 0.1‰ | 0.06‰ |
2、 | 部門預算執(zhí)行檢查 | 3000 | 5000 | 0.8‰ | 0.5‰ | 0.3‰ | 0.15‰ | 0.08‰ |
3、 | 專項資金管理與檢查 | 3000 | 4000 | 0.6‰ | 0.4‰ | 0.25‰ | 0.12‰ | 0.07‰ |
4、 | 小型建設維修項目審計(200萬元以下) | 按項目投資總額的5-10‰計付,或按照核減資金額10-15%計付。 |
二、計時付費
計時收費標準分以下三檔,可根據(jù)項目實施質量上下浮動10%。
(一)注冊會計師及會計師:600元/天;
(二)助理人員:300元/天。
(三)不區(qū)分人員職級統(tǒng)付:450元/天。
三、計件與計時結合付費
項目績效評價:按專項資金檢查項目收費標準價上浮30%,加現(xiàn)場調查工作時間計時付費,并可根據(jù)項目實施質量上下浮動10%。
2014年政府采購中標“財政中介機構庫”名單
1、 華誠會計師事務所
2、 藍天會計師事務所
3、 世華會計師事務所
4、 金健會計師事務所
市財政局購買服務項目委托情況表
委托單位(蓋章):
委托檢查項目 | ||
委托檢查項目依據(jù) | ||
委托中介機構名稱 | ||
中介機構參加 監(jiān)督檢查人員 | 姓名 | 職稱 |
檢查時間要求 | ||
委托檢查項目 內容及質量要求 | ||
預計付費金額 | ||
分管局領導審批 |
市財政局購買服務項目完成情況表
委托單位(蓋章):
委托檢查項目 | |||
委托項目依據(jù) | |||
委托中介機構 名稱 | |||
中介機構參加 監(jiān)督檢查人員 | 姓名 | 職稱 | |
實際工作天數(shù) | |||
委托單位(科室) 對項目完成內容及質量情況評價 | 滿意 | ||
基本滿意 | |||
一般 | |||
不滿意 | |||
合同金額 | |||
分管局領導審批 | |||
注:①“檢查工作量”填檢查人員完整工作天數(shù)。